一、征集目的通過本次公開征集,篩選并建立一批資質優良、業務精湛、信譽良好的律師事務所作為擬開展業務的盡調服務備選機構。二、申請機構資格要求1.依法設立并連續正常經營三年以上,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。2.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。3.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。4.在近三年內的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,未受到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。5.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。6.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批準設立并有效存續。7.擁有不少于10名執業律師的合伙所,其中合伙人或主辦律師應具備5年以上執業經驗。8.有參與過上市公司或國有企業股權投資項目的法律盡調等經驗。三、服務內容概述律師事務所的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:法律盡職調查并出具盡職調查報告及風險評估建議書等。四、申請材料清單申請機構應按照類別提交以下材料(均需加蓋公章):1.《服務商申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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